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2015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自治区下达南宁市指标任务15200户,其中隆安县任务指标1600户,计划分两批实施完成,2015年底前完成70%、2016年6月底前完成余下的30%。
根据自治区的工作要求,今年年底前,隆安县要完成112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6年6月底前完成480户。为全面落实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隆安县强化措施,组织全县10个乡镇1239个村屯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调查工作,并按程序办理申报审批工作。至9月底,已落实分解到户500户,已开工500户,已竣工50户,竣工面积3000平方米;还有1100户将于近日组织民政、计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召开资格审批会议,进一步分解到户,力争在2015年12月中旬竣工1120户,12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2016年年初迎接自治区一级验收。
在确定补助对象时,隆安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倾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困难户、边境一线和少数民族乡村的贫困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农村贫困无房的成年孤儿,以及对属于农村危房贫困户的农村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先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