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开始较真机动车礼让斑马线,81处斑马线有摄像头盯着
7天抓拍163起不礼让行为
10月14日下午,南宁交警部门将9月24日-30日抓拍到的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共163起进行了通报,并就如何界定机动车在通过斑马线时不让行进行了专门的说明。
9月24日上午10时59分,在东葛路教育学院前路段,一名行人已步行在斑马线上过街,公交车看到后自觉地停在了斑马线外,而一辆白色桂A牌小轿车却没有让行,径直在行人面前通过斑马线,行人只好站在原地等该小车通过后才行走,这辆白色小轿车成为南宁市“礼让斑马线”活动不让行交通违法第一车。据了解,对于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4条第1款第2项,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如何界定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不让行呢?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民警介绍,只要行人已经步行进入斑马线,机动车辆应该主动停车让行,一般情况下,民警要根据连续抓拍的多张照片来判定车辆是否让行,而行人也应该快速通过。在南宁交警指挥中心的视频显示,在经过斑马线时,公交车和出租车基本能够做到主动礼让行人优先通过,而其他车辆,包括私家车,自觉让行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据悉,自9月1日起,南宁市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活动后,南宁市文明办、南宁交警选取了市区81处人行横道作为“礼让斑马线”示范点。从9月24日开始,交警部门正式对机动车经过斑马线进行道路监控设备抓拍执法。目前,南宁市244个信号灯控制路口已全部施划了斑马线,在35处路口路段安装了行人过街倒计时信号灯,全市274所中小学校门前设置了斑马线和减速让行标志,东葛路广西教育学院前路段、双拥路南鹰宾馆前路段等81个“礼让斑马线”示范点也安装了抓拍设备。为此,南宁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和行人,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和“人走斑马线,车让斑马线”的文明意识,斑马线是安全线、生命线,“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唯有共同遵守,才能实现人、车、路和谐相处,道路安全文明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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