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片区支持外商投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出炉
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外商投资若干措施细则印发
新引进和增资外企以“免申即享”获取奖励
日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外商投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明确了外商投资的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及标准、兑现申报流程等内容。这意味着,相关企业将对标开展申报并如期得到兑现,使南宁片区外商投资红利实实在在落地。
实施细则明确,《措施》适用于2021年1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在南宁片区新注册或南宁片区外新迁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在南宁片区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南宁片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取得南宁片区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权益;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南宁片区投资新建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等情形。
针对落户企业奖励,实施细则明确奖励对象为新引进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列举的制造业、服务业和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对扩大投资的企业,实施细则明确奖励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前已落户在南宁片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奖励由南宁片区管委会通过南宁片区政策兑现公共服务平台等,以“免申即享”的方式予以兑现(企业无须提供申请材料),企业需办理数字证书(Ukey)。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资金超过500万元的,分两个年度支付,每年分别支付50%。此外,并购南宁市内资企业的片区内外商投资者,在完成并购后,达到奖励条件的,次月起可登录南宁片区政策兑现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在购置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助方面,补助对象为在南宁片区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新引进外商投资企业;在南宁片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新引进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方面,补贴对象为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贷款,用于在南宁片区投资符合南宁片区发展定位的项目。以上奖励企业可登录南宁片区政策兑现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此外,实施细则将贡献奖励划分为企业和个人两个方面,并介绍了兑现流程。其中,企业贡献奖励对象为新引进并产生地方经济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南宁片区管委会通过南宁片区政策兑现公共服务平台,以“免申即享”的方式予以兑现(企业无须提供申请材料)。个人贡献奖励对象为在南宁片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工作,并在南宁片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高管、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聘雇外籍人才。这些个人所在企业(机构)可登录南宁片区政策兑现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申报。完成个人所得税2021年度汇算清缴的,当月即可申请兑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