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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到南宁市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24-03-21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周小燕 刘映雪 |责任编辑: 李鑫

3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有明带队到南宁市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检查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冯学军出席汇报会。

《条例》于2019年10月起实施,对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完善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南宁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扎实开展辖区内铁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认真做好铁路沿线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成效。(下转2版)

(上接1版)在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交流讨论《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提出具体建议。此次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青秀区厢竹大道、兴宁区三塘镇、西乡塘区秀厢大道、隆安县那桐镇等地开展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有关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南宁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铁路是国家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要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铁路安全责任、铁路线路安全、铁路建设和运营安全等重点检查内容,促进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强铁路安全宣传教育,向铁路沿线群众普及铁路安全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知识;要坚持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铁路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卫东、副市长李建文陪同相关活动。(记者 周小燕 刘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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