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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求职擦亮眼 辨识套路避陷阱

发布时间: 2023-08-09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朱新韬 潘胤璇 |责任编辑: 李鑫


眼下,正值求职季,有不少毕业生正忙碌找工作准备走向职场。然而,对于缺乏求职经验的毕业生来说,在找工作的同时要小心“求职陷阱”,警惕套路和骗局。日前,武鸣区人社局梳理了几类常见的求职陷阱,并发布应对提示。

当面对合同条款不明晰,要警惕遭遇“合同陷阱”。有的用人单位利用毕业生经验不足,在聘用合同的试用期管理、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内容做文章,制定“霸王条款”,要求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一旦求职者违反这些“定制”规定,用人单位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直接辞退求职者。应对方法: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高度警惕其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尤其是要仔细阅读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合同期限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细节内容,防止出现劳动纠纷。

当面对只试用不聘用,要警惕遭遇“试用期”陷阱。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业务特别繁忙的时候,打着考察试用的旗号大量招聘刚毕业的学生。可是等试用期结束,就以各种理由不通过试用或解聘。此外,还有擅自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超过法定期限,在试用期间约定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等情况。应对方法:毕业生求职者要主动学习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违反规定的试用期约定无效。劳动者在试用期也是有保障的,当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

当面对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要警惕遭遇“收费”陷阱。不法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招工为名,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黑中介”打出“包你进某某大企业”广告,要求交纳高额中介费,当应聘者交费后,要么随便介绍工作,要么找借口不安排工作,甚至人去楼空。应对方法:求职者可关注“广西人社”“南宁人社”和当地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过广西人才网、高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校招、职能部门举办的招聘会等官方途径获取就业信息。参加招考时,应到公招政府官网上报名。需要持证上岗的,办证费用应由办证机关收取。如果招工单位没有任何证照,应立即停止交费,记清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当地人社等部门举报。(记者 朱新韬 潘胤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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