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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布 南宁市28个单位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 2024-01-04 |来源: 南宁日报 |作者: 综合 |责任编辑: 李鑫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民宗委了解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南宁市兴宁区等295个地区(单位)为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此次南宁市有28个单位上榜。

在第六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中,兴宁区、西乡塘区、邕宁区、马山县、宾阳县获命名为示范县(市、区),兴宁区民生街道、西乡塘区衡阳街道、横州市石塘镇、邕宁区蒲庙镇、隆安县那桐镇、上林县大丰镇、青秀区南湖街道获命名为示范乡镇(街道),宾阳县古辣镇古辣社区蔡村、良庆区良庆镇蟠龙社区、西乡塘区北湖街道明秀社区、武鸣区城厢镇红岭社区获命名为示范村(社区),市检察院、广西国有高峰林场、良庆区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西乡塘区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获命名为示范机关(单位),宾阳县凤凰小学、江南区新屋小学、邕宁区第二小学龙岗校区、南宁市民主路小学获命名为示范学校,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获命名为示范企业,南宁市清真寺获命名为示范宗教活动场所。

南宁市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发展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市拥有14个(次)国家级、72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记者 郭少东 韦雪妍 实习生 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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