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开展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
《南宁市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旨在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制定混合土地用途设定规则,完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方式,提高产业用地配置效率,促进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方案》明确多用途混合利用和工业用地功能兼容两种产业用地混合模式,确定供地方式和使用年限,规范供地价格管理和权属登记,建立覆盖产业准入、土地供应、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管机制。南宁市选取南宁高新区、五象新区及江南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工作。
开展试点工作将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除原工业用地配套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外,单一工业用地内可合理兼容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等设施,建筑面积不得高于工业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并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存量工业用地确需兼容研发、设计、检测、中试等设施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混合产业用地供给试点通过探索覆盖混合模式、供应方式、使用年限、供地价格、权属登记、全程监管等环节的供给路径,构建以产业链和供应链为纽带、统筹生产生活空间和配套设施融合建设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工业、仓储、科研、商业、商务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布局、融合发展,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推动南宁市工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记者 杨盛 吴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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